浸信會歷史起源於17世紀的英國,當16世紀後半葉與17世紀初葉時,有許多信徒對 於當時英國國教的腐化及神職人員靈性的低落十分不滿,認為教會已徒具外表形式,毫無內在屬靈生命可言,認為應大肆改革,追求靈命深度及信仰自由,這些人被 稱為清教徒。又有一些人認為英國國教積習已深,已無法改革,不如另起爐灶,於是他們被稱為分離派。其中有一群基督徒,本著這份熱誠研讀聖經,他們飢渴 神 的話語,立志要明白聖經及其所啟示的真理,發現加入教會者應是指著信而受浸的成人,重生得救的信徒,因當時普遍是為嬰兒洗禮,因此這群強調只有相信基督的 人才能受浸(全身沒入水中)而且要求受過點水禮的人應再次接受浸禮的信眾,又被稱為重浸派。一般而言,以1609年為浸信會的開始,當年由史密斯 (John Smith)為首離開英國前往荷蘭在阿姆斯特丹所創立,1611年他的跟隨者回到英國建立第一間浸信會教會。

(浸信會真光堂網站)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turelight2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